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灯配电线路可以与日常照明配电线路共用一根导管敷设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10.1.6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那么,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但是和日常照明回路共用一根导管敷设是否可以呢?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配电回路需要保证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独立性、有效性、可靠性,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能够正常工作,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提供必要的照明。如果与日常照明线路共用一根导管敷设,可能会因为日常照明线路的故障、损坏、维护或其他问题影响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正常使用状态,从而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4.3.12条文说明也指出:为了避免不同类别的线路相互干扰,影响线路的正常工作,除经设计验证的线路外,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槽盒的同一槽孔内。
因此,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配电线路不应与日常照明的配电线路共用导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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